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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移民- 加国政府严打 领老人金瞒报中国退休金

时间:2014/08/27

      很多来加拿大超过10年的中国移民,到了65岁,在加成功申请了老人金,然后就会在加拿大住半年,回中国又住半年。在加拿大拿老人金,回中国拿退休金,生活很是写意。

    这种加中两边走的生活模式,近2年来惹起了联邦政府主管老人金的部门的注意,开始抽查个案。个案调查分两方面,一是老人金领取者是否每年在加国都逗留足够时间;第二是他们申请老人金及补助金时,有否瞒报其在中国所领的退休金或其他收入。
    两年前逐步收紧审批老人金
    有社区机构社工表示,联邦政府约于2年前开始逐步收紧老人金的审批,对新申请人固然严格审查,就连已在领取老人金的长者,当局亦会抽样复查,若发现违例,政府会先停发老人金作进一步调查,一旦证实当事人虚报,便会追讨过往已批出的老人金或补助金,当事人甚至被刑事检控。
    多伦多华人咨处一名社工表示,约于两年前,加拿大服务局特别改印老人金的申请表格,并在表格内加上一段详细的宣誓段落,要求申请人提供正确及正面的资料,否则申请人可能要被罚款或检控。
    社工指,不是很多老人金的申请人知道,他们无论在那年决定退休﹐可填写一份名为Statement of Estimated Income after Retirement or Reduction in Pension Income Year表格,这有助申请老人金。但表格不能在网上下载,须主动向政府索取。
    在加拿大居住满40年的公民,便可取得基本金全额546元。
    过去半年,同一个社工便接到数宗个案,要求申请人归还过去领取的老人金或补助金,最高款额达2至3万元,而且有迹象显示当局是冲着兼领补助金的个案下手。
    老人金可分为两部分,一是基本金,一是补助金(GIS)。只要满65岁而又在加拿大居住满10年,便可申请基本金。申请人若在加拿大住满20年,日后不管申请人居住在本地或海外,均可领取基本金。
    负责审批老人金的加拿大服务局(Service Canada下称服务局)于2年前开始收紧审视程序,若发现申请人经常返回原居地居住,当局可能因申请人并非以加拿大为常居地,一直拖延批出老人金。
    至于补助金则是供低收入的老人金领取者申请(以2014年为例单身人士年收入低于1.6728万元)。申请人通常是没有海外收入、没有(或很少)加拿大公积金(CPP)、没有购买注册退休计划(RRSP),在报税时又报称零收入。
    基本金是按申请人在加拿大居住年期计算。住满40年便可取得546元的全额;住满10年则可取得约136元的基本金。假设长者移加只有20年,每月就只会获260元的老人基本金。
    正因为大部分移民取得的老人金基本金通常是200元至300元左右,数额有限,反而他们真正在乎的其实是补助金。通常单身的低收入长者可从补助金获得政府津贴至1,200元左右。即是只领取二百元老人金基本金的长者他(她)可透过补助金取得接近或超过千元的津贴。
    在老人金的申请表格中,虽有要求申请人申报海外收入,包括退休金、租金、投资利息等,但部分领取中国退休金的移民为取得政府补助金遂不惜虚报零收入及没有海外收入。申请人以为可以蒙混过关,但加拿大服务局已开始怀疑并于两年前开始逐步收紧审批甚至翻查可疑个案。
    当中频繁出入加境又或经常在海外(包括原居地)居住的申请人或领取人特别容易惹引政府怀疑。
    华咨处一名不愿透露身分的社工说:“原因很简单这些报称没收入的人士竟然经常有钱买机票出入加境,返回原居地住上几过月,甚至超过半年﹐生活费何来?居住在什么地方?那便足以令人怀疑。”
    此外移民当年申请移居加国时可能已在申请表格上填写在原居地的工作历史,包括公司名称。加拿大政府根据公司名一查便不难知道某移民是否在海外领取退休金。
    政府可追讨已发放补助金
    有社工表示,在过去半年便接触了6、7宗个案长者都是先被服务局停发老人基本金及补助金,再接受调查。有些个案政府更向长者追讨过去已经发放的补助金。金额高达2至3万元。这些情况在以前从未发生过。
    目前,领取老人金的长者中约有10%至20%同时在领取补助金。有社工觉得服务局似乎都是冲?这些兼领基本金及补助金的长者而来。
    当长者被停发基本金及补助金后,诚信服务办公室(Integrity Service Branch)会派出调查员跟进,受查的长者会收到问卷或有家访。问卷问题可能多达数十条,如在海外居住的住址?该住处物业持有人?谁人支持其海外生活?原居地银行户口号码等。问题来来去去都围绕一个核心问题─就是阁下是否有海外收入。
    很多华裔移民喜欢加港(或加中)两边走,一年可能有一半时间留在加拿大,另一半时间留在原居地或海外其他地方。一旦被审批老人金的加拿大服务局发现便可能质疑申请人是否以加拿大作为主要的居留地,因而影响老人金的审批。就连已经成功领取老人金的长者,亦会被抽查﹐曾有一名已领取老人金十多年的长者亦不能幸免。
    年满65岁或以上、并于18岁以后在加拿大居住至少10年的长者,便合资格申请老人金。但住满10年的条件并非以累积计算。服务局审批时除考虑申请人居加年期外申请人是否以加拿大作为主要居留地是其中一个审批因素。
    假设申请人于18岁后移加20年,但每年均各有一半时间分别在加拿大及原居地居住20年下来申请人亦在加拿大累积居住10年,表面上合乎申领老人金资格。但因为申请者经常返回原居地居住,加拿大服务局或会以对方并非加拿大常住居民为由,拒绝申请。
    此文章由圣捷出国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链接www.cdapex.com圣捷出国为您量身定制美国移民、加拿大移民等业务。此外与川大有合作办学项目。欲知详情可致电:400-633-3343 028-86082806
  很多来加拿大超过10年的中国移民,到了65岁,在加成功申请了老人金,然后就会在加拿大住半年,回中国又住半年。在加拿大拿老人金,回中国拿退休金,生活很是写意。
    这种加中两边走的生活模式,近2年来惹起了联邦政府主管老人金的部门的注意,开始抽查个案。个案调查分两方面,一是老人金领取者是否每年在加国都逗留足够时间;第二是他们申请老人金及补助金时,有否瞒报其在中国所领的退休金或其他收入。
    两年前逐步收紧审批老人金
    有社区机构社工表示,联邦政府约于2年前开始逐步收紧老人金的审批,对新申请人固然严格审查,就连已在领取老人金的长者,当局亦会抽样复查,若发现违例,政府会先停发老人金作进一步调查,一旦证实当事人虚报,便会追讨过往已批出的老人金或补助金,当事人甚至被刑事检控。
    多伦多华人咨处一名社工表示,约于两年前,加拿大服务局特别改印老人金的申请表格,并在表格内加上一段详细的宣誓段落,要求申请人提供正确及正面的资料,否则申请人可能要被罚款或检控。
    社工指,不是很多老人金的申请人知道,他们无论在那年决定退休﹐可填写一份名为Statement of Estimated Income after Retirement or Reduction in Pension Income Year表格,这有助申请老人金。但表格不能在网上下载,须主动向政府索取。
    在加拿大居住满40年的公民,便可取得基本金全额546元。
    过去半年,同一个社工便接到数宗个案,要求申请人归还过去领取的老人金或补助金,最高款额达2至3万元,而且有迹象显示当局是冲着兼领补助金的个案下手。
    老人金可分为两部分,一是基本金,一是补助金(GIS)。只要满65岁而又在加拿大居住满10年,便可申请基本金。申请人若在加拿大住满20年,日后不管申请人居住在本地或海外,均可领取基本金。
    负责审批老人金的加拿大服务局(Service Canada下称服务局)于2年前开始收紧审视程序,若发现申请人经常返回原居地居住,当局可能因申请人并非以加拿大为常居地,一直拖延批出老人金。
    至于补助金则是供低收入的老人金领取者申请(以2014年为例单身人士年收入低于1.6728万元)。申请人通常是没有海外收入、没有(或很少)加拿大公积金(CPP)、没有购买注册退休计划(RRSP),在报税时又报称零收入。
    基本金是按申请人在加拿大居住年期计算。住满40年便可取得546元的全额;住满10年则可取得约136元的基本金。假设长者移加只有20年,每月就只会获260元的老人基本金。
    正因为大部分移民取得的老人金基本金通常是200元至300元左右,数额有限,反而他们真正在乎的其实是补助金。通常单身的低收入长者可从补助金获得政府津贴至1,200元左右。即是只领取二百元老人金基本金的长者他(她)可透过补助金取得接近或超过千元的津贴。
    在老人金的申请表格中,虽有要求申请人申报海外收入,包括退休金、租金、投资利息等,但部分领取中国退休金的移民为取得政府补助金遂不惜虚报零收入及没有海外收入。申请人以为可以蒙混过关,但加拿大服务局已开始怀疑并于两年前开始逐步收紧审批甚至翻查可疑个案。
    当中频繁出入加境又或经常在海外(包括原居地)居住的申请人或领取人特别容易惹引政府怀疑。
    华咨处一名不愿透露身分的社工说:“原因很简单这些报称没收入的人士竟然经常有钱买机票出入加境,返回原居地住上几过月,甚至超过半年﹐生活费何来?居住在什么地方?那便足以令人怀疑。”
    此外移民当年申请移居加国时可能已在申请表格上填写在原居地的工作历史,包括公司名称。加拿大政府根据公司名一查便不难知道某移民是否在海外领取退休金。
    政府可追讨已发放补助金
    有社工表示,在过去半年便接触了6、7宗个案长者都是先被服务局停发老人基本金及补助金,再接受调查。有些个案政府更向长者追讨过去已经发放的补助金。金额高达2至3万元。这些情况在以前从未发生过。
    目前,领取老人金的长者中约有10%至20%同时在领取补助金。有社工觉得服务局似乎都是冲?这些兼领基本金及补助金的长者而来。
    当长者被停发基本金及补助金后,诚信服务办公室(Integrity Service Branch)会派出调查员跟进,受查的长者会收到问卷或有家访。问卷问题可能多达数十条,如在海外居住的住址?该住处物业持有人?谁人支持其海外生活?原居地银行户口号码等。问题来来去去都围绕一个核心问题─就是阁下是否有海外收入。
    很多华裔移民喜欢加港(或加中)两边走,一年可能有一半时间留在加拿大,另一半时间留在原居地或海外其他地方。一旦被审批老人金的加拿大服务局发现便可能质疑申请人是否以加拿大作为主要的居留地,因而影响老人金的审批。就连已经成功领取老人金的长者,亦会被抽查﹐曾有一名已领取老人金十多年的长者亦不能幸免。
    年满65岁或以上、并于18岁以后在加拿大居住至少10年的长者,便合资格申请老人金。但住满10年的条件并非以累积计算。服务局审批时除考虑申请人居加年期外申请人是否以加拿大作为主要居留地是其中一个审批因素。
    假设申请人于18岁后移加20年,但每年均各有一半时间分别在加拿大及原居地居住20年下来申请人亦在加拿大累积居住10年,表面上合乎申领老人金资格。但因为申请者经常返回原居地居住,加拿大服务局或会以对方并非加拿大常住居民为由,拒绝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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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年前逐步收紧审批老人金
    有社区机构社工表示,联邦政府约于2年前开始逐步收紧老人金的审批,对新申请人固然严格审查,就连已在领取老人金的长者,当局亦会抽样复查,若发现违例,政府会先停发老人金作进一步调查,一旦证实当事人虚报,便会追讨过往已批出的老人金或补助金,当事人甚至被刑事检控。
    多伦多华人咨处一名社工表示,约于两年前,加拿大服务局特别改印老人金的申请表格,并在表格内加上一段详细的宣誓段落,要求申请人提供正确及正面的资料,否则申请人可能要被罚款或检控。
    社工指,不是很多老人金的申请人知道,他们无论在那年决定退休﹐可填写一份名为Statement of Estimated Income after Retirement or Reduction in Pension Income Year表格,这有助申请老人金。但表格不能在网上下载,须主动向政府索取。
    在加拿大居住满40年的公民,便可取得基本金全额546元。
    过去半年,同一个社工便接到数宗个案,要求申请人归还过去领取的老人金或补助金,最高款额达2至3万元,而且有迹象显示当局是冲着兼领补助金的个案下手。
    老人金可分为两部分,一是基本金,一是补助金(GIS)。只要满65岁而又在加拿大居住满10年,便可申请基本金。申请人若在加拿大住满20年,日后不管申请人居住在本地或海外,均可领取基本金。
    负责审批老人金的加拿大服务局(Service Canada下称服务局)于2年前开始收紧审视程序,若发现申请人经常返回原居地居住,当局可能因申请人并非以加拿大为常居地,一直拖延批出老人金。
    至于补助金则是供低收入的老人金领取者申请(以2014年为例单身人士年收入低于1.6728万元)。申请人通常是没有海外收入、没有(或很少)加拿大公积金(CPP)、没有购买注册退休计划(RRSP),在报税时又报称零收入。
    基本金是按申请人在加拿大居住年期计算。住满40年便可取得546元的全额;住满10年则可取得约136元的基本金。假设长者移加只有20年,每月就只会获260元的老人基本金。
    正因为大部分移民取得的老人金基本金通常是200元至300元左右,数额有限,反而他们真正在乎的其实是补助金。通常单身的低收入长者可从补助金获得政府津贴至1,200元左右。即是只领取二百元老人金基本金的长者他(她)可透过补助金取得接近或超过千元的津贴。
    在老人金的申请表格中,虽有要求申请人申报海外收入,包括退休金、租金、投资利息等,但部分领取中国退休金的移民为取得政府补助金遂不惜虚报零收入及没有海外收入。申请人以为可以蒙混过关,但加拿大服务局已开始怀疑并于两年前开始逐步收紧审批甚至翻查可疑个案。
    当中频繁出入加境又或经常在海外(包括原居地)居住的申请人或领取人特别容易惹引政府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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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外移民当年申请移居加国时可能已在申请表格上填写在原居地的工作历史,包括公司名称。加拿大政府根据公司名一查便不难知道某移民是否在海外领取退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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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社工表示,在过去半年便接触了6、7宗个案长者都是先被服务局停发老人基本金及补助金,再接受调查。有些个案政府更向长者追讨过去已经发放的补助金。金额高达2至3万元。这些情况在以前从未发生过。
    目前,领取老人金的长者中约有10%至20%同时在领取补助金。有社工觉得服务局似乎都是冲?这些兼领基本金及补助金的长者而来。
    当长者被停发基本金及补助金后,诚信服务办公室(Integrity Service Branch)会派出调查员跟进,受查的长者会收到问卷或有家访。问卷问题可能多达数十条,如在海外居住的住址?该住处物业持有人?谁人支持其海外生活?原居地银行户口号码等。问题来来去去都围绕一个核心问题─就是阁下是否有海外收入。
    很多华裔移民喜欢加港(或加中)两边走,一年可能有一半时间留在加拿大,另一半时间留在原居地或海外其他地方。一旦被审批老人金的加拿大服务局发现便可能质疑申请人是否以加拿大作为主要的居留地,因而影响老人金的审批。就连已经成功领取老人金的长者,亦会被抽查﹐曾有一名已领取老人金十多年的长者亦不能幸免。
    年满65岁或以上、并于18岁以后在加拿大居住至少10年的长者,便合资格申请老人金。但住满10年的条件并非以累积计算。服务局审批时除考虑申请人居加年期外申请人是否以加拿大作为主要居留地是其中一个审批因素。

    假设申请人于18岁后移加20年,但每年均各有一半时间分别在加拿大及原居地居住20年下来申请人亦在加拿大累积居住10年,表面上合乎申领老人金资格。但因为申请者经常返回原居地居住,加拿大服务局或会以对方并非加拿大常住居民为由,拒绝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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